察布查尔县人社局电话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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察布查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科室职能及联系方式

一、人力资源市场

(一)主要职能

1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就业再就业方针政策,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。

2、全面掌握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、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村劳动力等人力资源情况,掌握企事业单位用工需求情况,建立基础信息库。

3、协调指导各乡镇,做好就业再就业政策工作。

4、负责岗位开发、职业介绍的统计和供求分析等工作,提供职业指导、就业指导、求职登记、推荐就业等职业介绍服务。

5、负责公益性岗位和小额担保贷款及企业岗位补贴、社保补贴的申报工作。

6、负责创业项目的开发、收集及评估。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和创业意愿人员档案数据库;为各类人员提供创业指导服务。

7、组织各类培训,抓好劳务输送、就业岗位培训。增强培训针对性和适用性,注重培训与就业再就业的有效结合,建立完善培训就业再就业互动机制。

8、开展劳务交流,提供劳动就业政策咨询等工作。采取经验交流会、洽谈会等宣传形式,为创业者提供创业经验交流。

9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二)办公地址
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

(三)联系电话

0999-3625805

二、综合科(事业干部管理)

(一)主要职能

(1)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;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政策;按照管理权限,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准或备案以及报批事宜;贯彻实施并研究事业单位人员考核、奖惩、惩诫、辞职、辞退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
(2)拟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划和政策,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,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;综合管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(评定)工作;拟订继续教育政策。

(二)办公地址
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8室

(三)联系电话

0999-3625861

三、工资福利科

(一)主要职能

(1)综合管理全县机关、事业单位的工资工作。负责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、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落实;

(2)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管理工作;负责统一发放工资政策的落实;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的综合分析工作;

(3)落实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、休假制度、工龄计算及工作人员的疾病、工伤、生育停工期间待遇、死亡抚恤等政策。

(二)办公地址
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4室

(三)联系电话

0999-3625826

四、征缴科

(一)主要职能

(1)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、自治区、自治州有关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各项法规、政策和措施;

(2)负责县直机关、事业、社会团体以及中央、自治区、自治州驻县企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申报登记、变更、注销手续、基本信息录入、上机操作工作;

(3)负责县直机关、事业、社会团体及中央、自治区、自治州驻县企事业单位参保档案资料的建立和管理;

(4)负责办理县直机关、事业、社会团体及企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申报审核和缴费业务;

(5)负责社会保险费缓缴办理及欠缴社会保险费单位的催缴工作;协同稽核、审计、劳动监察部门催缴社会保险费工作;

(6)负责参保人员养老、失业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保险关系中断、接续、终止的经办管理业务;

(7)负责做好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打印和对帐工作;

(8)负责提供市本级月、季统计报表所需的各项数据及分析材料;

(二)办公地址
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

(三)联系电话

0999-3626532

五、待遇支付科

(四)主要职能

(1)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、自治区、自治州有关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的各项法规、政策和措施;

(2)负责各类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确认工作;

(3)负责审核确认工伤医疗费、抚恤金、补助金、护理费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;

(4)负责企业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、失业、生育、工伤保险参保人员死亡、退保待遇审核确认工作;

(5)负责国有农牧企业、在职农村村干部参保人员死亡、退保、养老待遇审核确认和待遇调整工作;

(6)负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死亡、退保、养老待遇审核确认和和待遇调整工作;

(7)负责承办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离退休人员、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的待遇计算工作;

(8)负责机关、事业、企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以及个体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、审核、确认工作;

(9)对待遇支付中的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;

(二)办公地点

行政服务大厅待遇支付窗口

(二)联系电话

0999-7897118

五、劳动监察大队

(一)主要职能

(1)拟订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工作规范;

(2)组织实施劳动监察,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;

(3)指导地方开展劳动监察工作;

(4)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,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;

(5)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。

(二)办公地址
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劳动监察大队103室

(三)联系电话

0999-3625440

六、行政办公室

(一)主要职能

(1)承担公务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;

(2)组织承办各类活动和会议并组织和督促落实会议精神;

(3)负责文秘、印鉴、收发、档案、保密、信息、信访、联络、接待等工作;

(4)负责本单位基础设施、办公及交通设备、生活福利等后勤管理工作;

(5)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、总结和综合性工作报告;负责草拟、审核各类行文和业务文稿;

(6)负责制定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;

(7)负责做好督查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;

(8)牵头组织对外宣传工作;

(9)负责党支部建设工作;

(10)负责全局政治思想教育、业务知识学习、干部培训工作;

(11)负责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二)办公地址
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3室

(三)联系电话

0999-3622202 0999-3622337(传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