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:http://sdzb.yxlearning.com

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

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:http://sdzb.yxlearning.com

参加继续教育人员范围

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民营企业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,在城市、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无工作单位的人员,新型职业农民,技能人才。其中,根据《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》规定,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范围涵盖事业单位管理岗、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。

继续教育内容和要求

根据上级文件要求,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,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,其中,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,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。学习依托“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服务平台”,网址:http://sdzb.yxlearning.com)进行,也可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左下角“职称评定·继续教育”专栏“学习考试平台”登录。

公需科目

1.必修课20个学时,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、我省“八大发展战略、十大创新”、依宪治国和人文素养等系列课程;选修课10个学时,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、营商环境创新、人工智能等系列课程。

2.专业技术人员参加“学习强国”学习,“年度积分”2000分以上的可按规定折算相应学时。

专业科目

1.必修课20个学时,需要在服务平台学习取得;选修课40个学时,一是可以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(单位)组织的学习或认定取得,其中,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(单位)组织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能竞赛、技术比武、行业性比赛等活动,活动成果可按规定折算继续教育学时;二是可以通过服务平台学习取得。

2.服务平台提供53个系列(专业)3180学时的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,其中选修课分别配置10学时、20学时、30学时、40学时的课程,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。

学习的形式和途径

1.网上办、掌上办

专业技术人员在服务平台学习、考试、缴费、打印发票、学时申报、学时审核、证书打印、下载电子教材等全程网办;通过电脑端服务平台首页扫码下载“淄博专技培训”APP,可在手机端完成学习、缴费、考试。

2.必修课学习

公需科目必修课和专业科目必修课在服务平台完成。对于公需科目的学习,系统提供练习题,可先做练习再考试,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学时;对于专业科目的学习,在学习过程中系统随机弹题提问,学员回答正确后方可继续学习。

3.学时折算

按照《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》(淄人社字〔2020〕56号)执行。

4.补学

补学2016-2019年度继续教育课程的,可在学习页面“2016-2019补学平台”栏目完成;补学2020年度以后课程的,可直接选择当年度课程栏目完成。

5.数据共享

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“淄博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”参加继续医学教育,合格人员及学习数据自动推送至服务平台,由服务平台自动认定相应学时,无需个人手工申报。

会计、档案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,可折算相应专业科目学时。市、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可通过系统入口批量导入合格人员学习数据。无法导入的,可由专业技术人员上传证明材料,由单位认定学时。

鼓励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培训平台与服务平台进行对接,实现数据共享和自动认定学时,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便捷的服务。

6.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技能提升培训

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“金蓝领”等职业技能提升培训,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,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依据,并折算相应专业课学时。